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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志堅張建如顧偉佳
  “我贊同承辦人的意見,申訴人的申訴理由不能成立,該案不符合立案複查條件。”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檢察院近日邀請該區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特約檢察員、人民監督員等作為聽證員,對一起刑事申訴案件進行公開審查。
  公開審查會上,首先由案件承辦檢察官就案情、審查過程等進行陳述。35歲的許嘉在一村辦企業工作,因迷上賭博,負債100多萬元,老婆離家出走,自己也離家躲債。2011年9月,許嘉在網上結識了33歲的王某,並謊稱自己喪偶三年、家境富裕、年薪豐厚,騙取王某信任後,於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間,先後編造出車禍、債務糾紛、開公司需要資金周轉等理由,以各種理由騙取錢財多達60多次,共計人民幣7.9萬元。2012年3月30日,因涉嫌詐騙罪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13年8月29日,錫山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准逮捕。2014年1月9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王某多次借錢給許嘉並開具借條,應認定雙方是民事借貸行為,許嘉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罪。”許嘉父親收到判決書後認為法院判決不當,並且以被害人出具了諒解聲明,該案依法應予撤銷、宣告無罪等為由,多次向錫山區檢察院和法院提出申訴。
  2014年4月16日,無錫市錫山區檢察院受理申訴信訪案後,考慮到該案在社會上有一定影響,決定改變傳統的書面審查封閉辦案模式,增強執法辦案透明度,並邀請具有一定法律知識、社會閱歷豐富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約檢察員、人民監督員等參加會議,以公開審查的方式,對這起刑事申訴案件進行公開審查,當面答覆。
  “想不到檢察院對我反映的問題會這樣重視,還專門開會討論,我表示衷心的感謝!”公開審查會上,看到檢察院如此重視,申訴人老許由衷地說。
  在控申部門申訴案件承辦檢察官發表審查意見後,5名聽證員分別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從多個方面做好釋法說理工作。
  來自錫山區人民醫院的謝維佳代表坦率地對老許說:“許嘉是成年人,他自己都認為罪有應得、放棄了申訴,你這樣做也是違背了兒子的意願,應該在平時多給孩子溝通。”錫山區政協委員、疾控中心副主任王鉞認為,許嘉在負有較大數額債務且無收入來源的情況下騙取被害人王某的信任,確有非法占有錢財的目的,被害人出具的諒解聲明也只能作為量刑的考慮。錫山區政協文教衛體委副主任查耀金說:“我們很理解作為家長的心情,儘管對方說不追究了,但這不等於法律就不追究了。”
  會後,檢察官和聽證員仍然在情理法理上和申訴人交流著,從而化解其內心對法律認知的疑惑。老許表示服判,並認真地在公開審查現場筆錄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原標題:“想不到你們對我反映的問題這樣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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